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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申请说明

异议申请说明

异议申请介绍

法人或自然人发现关于自己的信用信息公示内容存在错误、遗漏、超期公示等情况的,可依法依规向信用管理中心提出异议申请。 信用管理中心收到后,会分拣申请内容,转发给相应的部门处理。由信用管理中心对处理反馈进行审核,并对有异议数据进行屏蔽处理, 屏蔽数据不再公示。

异议申请流程

  • 1、信用主体登录法人应用系统/自然人应用系统
  • 2、信用主体填写异议申请信息
  • 3、信用管理中心分拣投诉信息。如果中心可直接处理,则由中心直接处理异议申请;如果中心不能处理,由中心转发给可处理的相关部门。
  • 4、收到异议信息的政府部门填写处理反馈。
  • 5、信用管理中心审核反馈信息并屏蔽异议数据。
  • 6、依照相关部门出具的是否更正的反馈意见,维持、修改或者撤下公示信息。

详细流程图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