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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泽建执罚字【2017】A005号
案件名称: 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案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当事人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泽州县金村镇枣园村对南洋花城二期C区住宅楼工程项目进行施工建设,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山西百事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主体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其中29#住宅楼总建筑面积为27766.47m2 ,30#住宅楼总建筑面积为23217.33m2 。目前,该项目正处于桩基浇筑过程中且已接近完工,该桩基工程施工合同价为2763419.67元。
处罚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山西忠众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500599876606J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1、责令15日内改正,在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不得施工建设;2、处2万元的罚款(大写金额:贰万元整);3、对其法定代表人黄培坤处2万元的5%的罚款即0.1万元(大写金额:壹仟元整)。
处罚生效期: 2017-09-19
处罚机关: 泽州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140525
备注:
信息提供部门: 晋城市泽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数据报送时间: 2017-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