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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泽建执罚字【2017】C007号
案件名称: 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划条件建设案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当事人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划条件(原规划为二层),擅自在泽州县金村镇神南村以南、晋张路以北修建四层办公楼工程项目,该项目主体为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为1987.12m2,该建设工程合同总造价1457221.33元整。超出规划部分为二层,据当事人晋城市鼎邦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提供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该违规修建部分工程造价为596136元整。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晋城市鼎邦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525689880262J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1、责令限期15日内改正;2、处违法建设工程(超规划2层部分)总造价596136元的5%的罚款即29806.8元。
处罚生效期: 2017-10-13
处罚机关: 泽州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140525
备注:
信息提供部门: 晋城市泽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数据报送时间: 2017-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