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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泽建执罚字【2017】D002号
案件名称: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案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当事人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泽州县大东沟镇七干村北区1号(大东沟粮站院内)建设车间厂房项目,该项目主体共为5层,属旧厂房改扩建项目,面积共1460m2。其中,涉嫌违法修建的为3、4、5层,面积为585m2,该违法面积总造价为409500元。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晋城市东沟七干绿禾面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525MA0HJAQ09J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1、责令15日内改正;2、处违法建设工程总造价409500元的5%的罚款即20475元。
处罚生效期: 2017-10-24
处罚机关: 泽州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140525
备注:
信息提供部门: 晋城市泽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数据报送时间: 2017-12-28